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全球最民主国家之一个马来西亚能!”之2万人示威11人入罪
2012/2/22
吉隆坡地方法庭于2012年2月22日裁决11名参加2009年8月1日反对《内安法令》集会的人士罪名成立,判处他们监禁一天,并罚款马币2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1星期取代。
这案原本有16名被告,今天只有11人出庭听判,两人请假,3人无故缺席,法官发出逮捕令逮捕无故缺席的3人。缺席者将在较后被判相同刑罚。
废除内安法令运动(Gerakan Mansuhkan ISA,缩写GMI)于2009年8月1日在吉隆坡展开抗议游行,反对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逾2万人于当天走上吉隆坡街头。警方发射催泪弹和水炮攻击示威者,逮捕了600多人,后来起诉29人。被判刑的16人
于2009年8月3日被控涉嫌于2009年8月1日在国家回教堂或东姑阿都拉曼路一带,参与可能骚扰公共秩序的非法集会,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43条文。
这16名被告分别为:
一、诺丁(Nordin Mohammad)
二、莫哈末苏克里(Mohd Shukri Mohammad)
三、哈斯布拉(Hasubulah Pit)
四、旺莫哈末加兹兰(Wan Muhd Jazlan Rozali)
五、莫哈末沙列胡丁(Muhammad Salehuddin Yusup)
六、莫哈末法兹里(Mohd Fazly Mohd Ismail)
七、莫哈末苏克里(Mohammad Sukri Mohammad Sirat)
八、沙扎(Syaza Muaz Shaharudin)
九、诺阿占(Noorazam Sakib)
十、祖西菲(Zul Sifli Kamma Katry)
十一、哈雅迪(Hayati Abd Samad)
十二、沙尔玛(Salmah Ismail)
十三、拉西亚(Rasiat)
十四、娜西达(Nashita Mohd Nor)
十五、诺莱拉(Norlaila Othman)
十六、艾曼(Aiman Athirah Al-Jundi)
首相纳吉于2011年9月15日宣布废除《内安法令》,但是之前反对《内安法令》的人士如今却被入罪,还要面对牢狱之灾,再次证明神马“政府转型”、“政治改革”都是浮云呀!
2万人上街集会,11人被入罪,另外5人较后也会入罪,很明显是当权者想要“杀一儆百”去阻扰人民继续上街。很肯定,这种打压不会阻吓人民继续走上街头争取权益。当权者不如就把那2万人也都控上法庭,包括也有参与那场集会的笔者!
什么废恶法、什么要把马来西亚打造为全球最民主国家,肯定的是,只要巫统/国阵继续执政,这些都是海市蜃楼。要实现真正民主,唯有靠人民力量去推翻“以民为骗,朋党为先”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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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将废,我却开心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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