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关于马来西亚大选及选举制度的一些基本资料(二 )
投票制度
我国大选的投票决胜制度,是采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也就是“胜者全取”。在这种投票制度下,选民在单一选区中只投票一次,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胜出。在马来西亚,无论国会或州议会,都是以这种投票制度产生。
一 名选民在投票日当天到投票站,会拿到两张选票,一张是国会议席的选票,另一张则是选州议席。不过,在吉隆坡、布城和纳闽投票的选民就没有那么“幸运”,只 能拿到一张选票,也就是投选国会议席的选票,这些联邦直辖区没有州议会,而地方议会也完全没有选举,只有可怜的一张选票。
单一选区多数制有什么问题?这种投票制度只会有利于大型政党,因此实行多数制投票的国家,通常都是形成两党制。马来西亚更糟,由于选举制度被执政集团骑劫所造成的不公及种种舞弊,形成了多年来民选的一党独大威权统治。
相对多数决的投票制度,看起来对选民来说好像很简单,但是其结果就未必公平。譬如,若有三个候选人(甲、乙、丙)在同一个选区上阵,候选人甲和候选人乙都各 获得30%的选票,候选人丙则获得40%选票;尽管候选人丙没有获得该选区大多数人的支持(也就是超过50%选民的支持),但是他还是可以当选为议员。这 样一来,原任议员或执政党或资源较多的政党,往往在这种投票制度下获益。这就是为何我国选举时,不同的在野党都要尽量避免有两个在野党候选人在同一个选区 跟国阵候选人对垒,因为这将分散选票,让执政党坐收渔人之利。
长远来说,现有的“胜者全取”投票制度也应该被取代,以让我国的选举制度更加公平。(当然,现在我国选举制度不断被腐蚀的问题若无法解决,要实行新的替代投票制度还有点远)可行的替代投票制度,有很多选择,譬如:单一选区两轮投票制、排 序复选制(也叫“偏好投票制”,例子有澳洲众议院选举)、单一选区两票制(如德国联邦议会所使用的“联立制”,选民在同一个国会选区有两张选票,一票选 人,一票选党;选人的那票决定选区代表,而选党那票根据得票比例分配议席,属于较为接近“比例代表制”但又不会削弱地域代表性的一种投票制度)。
选区划分
单 一选区多数制衍生出来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选区划分不公。英文的gerrymandering,意指政党通过选区边界的划分,去划出对本身有利的选区结 构。这当然是对执政党有利。我国国州议会每两届都会重新划分选区,在议会内控制多数议席的执政党会借助选区划分去划出更多有利于自己的选区,或将在野党势 力盘踞的选区“拆散”。
选区划分的不公,造成了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失衡,乡区选民的一票可以等于城市选民的6张选票。虽然说乡区人民应该 得到更多重视且在选举是享有较大的选票比重,但是比城市选民拥有六倍的选票力量,也就很难说得过去了。这种选民人数分布失衡的情况,加上“胜者全取”的帮 助,造成执政的国阵只需要40%的选票,就可以继续执政。
1969年大选,国阵前身联盟跟其在东马的盟友只获得49.3%的得票率,但是 去仍然以掌控国会内的65.97%议席而执政(联盟三党本身的得票率其实只有44.8%,所赢得的议席是77席,占议席的55%)。2004年国阵的总得 票率是63.9%,是史上最高的一次,但是其在国会下议院的议席更是离谱,囊括了219席中的198席,占议席的90.41%。2008年308政治海 啸,国阵得票率创下历史第二低的纪录,那就是50.27%,但是仍然可以控制下议院63.06%议席。 到底公平不公平,看官们不用笔者长篇大论也心中有数了。
过去的大选(投票人数、议席数目、政党)
我国自独立以来共举行了12届大选,就快要举行的是第13届。
在 独立之前,马来半岛(马来亚)在英殖民统治政权下举行过一次全国大选,那是在1955年。1955年大选,竞逐联邦立法议会的52个议席,那届大选胜出的 政党还有权委任另外7个议员。共有103万人在1955年大选中出来投票。那场在英殖民政权操盘下的大选,由巫统、马华和印度国大党等三大种族政党(怪不 得笔者以前学校课本总是写“三大种族”!)组成的联盟(Parti Perikatan)赢得了51个议席。另一个席位由泛马回教党赢得。
1959 年马来亚独立后第一届全国大选,竞逐104个国会议席,出来投票的人数将近160万人。联盟赢得74个议席,伊斯兰党拿下13席,于1957年成立并首次 参选的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由劳工党和人民党联合组成)赢得8个议席,当时还属于政治思想较为进步的人民进步党则取得4个议席。巫统创党元老翁惹 化所成立的国家党只拿下可怜的一席。
1964年第2届大选,所竞逐的国会议席仍然是104个,投票人数增加到接近215万人。联盟赢得89席执政,社阵因联盟玩弄马印对抗课题及遭到当权者的逮捕镇压,而只能赢得2个国会议席。
1969 年第3届全国大选,竞逐140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有250万人。社阵抵制大选,联盟在大选中受挫,失去了国会三分二绝对多数席。在野党中的回教党赢得 12席,由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变身而成民主行动党赢得13席,而第一次参加大选的民政党也赢得8席(民政党后来于1973年加入联盟扩充而成立的国阵)。
1974年第4届大选,1978年第5届大选,及1982年第6届大选,三届大选都竞逐154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分别是222万人、360万人及430万人。1986年第7届大选,竞逐177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为475万人。
1990 年第8届大选,竞逐180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575万人。这一年的大选,由巫统分裂出来的四六精神党,一边厢跟伊斯兰党、泛马伊斯兰阵线等穆斯林政党成 立 “穆斯林团结阵线”(Angkatan Perpaduan Ummah),另一边厢则跟民主行动党及最后一分钟退出国阵的沙巴团结党组成“人民阵线”(Gagasan Rakyat)。两个阵线加上独立人士共赢得53个议席,是1969年之后、2008年之前在野党控制最多国会议席的一届国会(不过议席比率低于1969 年)。
1995年第9届大选,选出192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615万人。1999年第10届大选,竞选192个议席,663万人出来投 票(当时登记选民人数是956万人)。当时刚成立的公正党,跟伊斯兰党、行动党及人民党等组成“替代阵线”,替阵于2001年后因行动党的退出而告 吹,2004年大选是(仍然由公正党和伊斯兰党组成)替阵和行动党在多个选区全面开打。如果不是 308政治海啸,原来替阵的成员不会再次走在一起,并成立了更为合作关系更为密切巩固的“人民联盟”(民联)。
2004年第11届大选,竞选219个议席,投票人数为692万人。2008年第12届大选,选出222个国会议席,投票人数为794万人,这届大选掀起了政治海啸,伊斯兰党、行动党和公正党三党赢得82个国会议席,在5个州执政,催生了后来的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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