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星期六
2015/3/6民间党团促改善公共交通系统
2015/3/6
马来西亚公共交通工委会代表于2015年3月6日前往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总部提呈一份备忘录,要求政府认真采取具体行动去改善我国城市公共交通。
马来西亚公共交通工委会是由社会主义党发 起,在得到多个民间团体的支持下于2012年成立的民间党团联盟。该工委会于2012年11月3日在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举办了全国公共交通论坛,出席者包 括了联邦政府部门与州政府的代表、非政府组织成员及关心公共交通课题的公众人士,共同探讨我国公共交通的问题,并拟定要求政府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议。工 委会也于2014年9月14日在槟城举办了另外一场论坛,出席者也相当踊跃参与讨论。
工委会向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提出了以下改善公共交通的建议:
1) 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应该是我国政府的优先政策。我国现有的交通系统注重私人车辆的使用,吞噬了我国社会大笔的开销,却导致我国城市交通堵塞及环境污染的问题。我们应该转向更好的选择,那就是以公共交通为基础的系统。
2) 政 府应该推广并提升以巴士为基础的公共交通系统(或快速巴士系统,BRT),因为这种公共交通系统比起高效捷运(或地铁,MRT)更便宜且更快可以落实。我 国各大城市应该实行巴士专行道,形成城市中的巴士通道网。提升巴士服务所需的成本相等于建设地铁开支的一小部分而已。目前,我国政府只在巴生谷地区建设捷 运,快速巴士系统可以在好几个城市地区同步实行。其它的公共交通,如市区电车及位于河流域或沿海城市的水上交通,也应得到改善,以促成一个完整的交通系 统。
3) 建设与管理公共交通系统的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因为这是普罗人民所使用的基本服务设施。如果将公共交通系统交托于私人界,将导致交通收费上涨,而没有为私人财团带来利润的交通路线将无法获得完善服务。
4) 在每个城市设立公共交通信托会或委员会,让当地居民、公共交通工作人员及地方政府参与其其中,让管理公共交通系统的机构可以透明化且民主地运作。
5) 制定巴士路线的权力应该下放给州及地方政府,以让交通规划可以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现有的体制将权力过度集中在布城(联邦政府),无法在各州及各个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打造高效且完善的交通系统。
6) 政 府应该通过教育、划区及收费机制,限制与减少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造成我国各大城市的道路堵塞。教育工作必须从现在就开始,而不是等到完善公 共交通系统开始运作之后。教育应着重在让公众了解使用公共交通与环境的关系。使用公共交通及非机动车辆,也可减少公路意外。
7) 公共交通系统应该照顾到残障人士与长者的所需。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