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
“全球最民主国家的一个马来西亚能”之—和谐要来了!
2012/7/12
首相纳吉于2012年7月11日“突然”宣布,政府将会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Akta Hasutan 1948),并将制定《国民和谐法令》取而代之。
这难道是:送走了英殖民式的压制言论自由恶法,却迎来了中国大陆和谐国式的“和谐”?
国阵的喽罗政党、政客们在纳吉作出废除《煽动法令》的宣布后,都毫无意外地纷纷跑去捧大腿、拍马屁一番,声称什么“国阵政府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改革转型,实现让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开明的民主国家的承诺”云云。
《1948 年煽动法令》是我国独立前9年,英国殖民者所制定的法令,为何要等到独立快55年后才宣布废除?《煽动法令》跟其它反民主的恶法一样,自殖民时代开始就被 统治集团(无论是跟英殖民政府狼狈为奸的联盟政权,还是为朋党输送利益敲诈人民的国阵政权)用来打压异议,以言入罪去对付那些让当权者看不过眼的政治异议 人士。
巫统国阵在近年国内冒起的人民争取民主运动中日益被动摇,所以被迫作出一些表面上的“改革”,去安抚人民的不满,以期望能够保住政权去继续进行其官商勾结、窃取国家社会财富让朋党过着奢华生活的勾当。
就 象以经过瘦身的《安全罪行法令》取代《内安法令》,或者是限制集会自由的《和平集会法令》取代《警察法令》限制集会自由条文那样,国阵政府将继续以“换汤 不换药”的方法瞒天过海去企图让人们以为纳吉在推动民主转型,为的只不过是要保住巫统国阵的“千秋大业”。将取代《煽动法令》的《国民和谐法》,所将维护 的“和谐”,肯定是让资本财团统治阶级可以在“和谐”的环境下继续搜刮人民的财富、压榨人民,而那些挑战官僚资本建制的人都会是“破坏和谐分子”。
纳吉说得很清楚啦, 他说:“新法令将更加的细腻,同时允许政府对付那些试图利用敏感课题来分裂国家的人。”又说:“政府将确保国民和谐法不会影响政府打击引起仇恨、歧视和对 元首或统治者不忠行径的能力。”还说:“政府也不会容许挑起种族仇恨,或质疑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地位、优惠、主权或特权。”
看来,目前只 闻楼梯声响的新法令,将会比原有的《煽动法令》在打压言论自由上“更加的细腻”。政府高官贪污腐败、利益输送给朋党、中饱私囊等课题对当权者来说够不够敏 感呢?巫统国阵政客和他们的喽罗们最厉害就是拿那些已经成为官僚资产阶级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元首或统治者来做挡箭牌,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君王变成了官僚资本 统治集团攻击威胁他们统治地位或特权的民间异义之工具。
巫统国阵废除《煽动法令》另立《国民和谐法》,只不过是从英殖民时代的高压专制形式,过渡到对民间异议进行更细腻监控的“和谐模式”(难道是向和谐国学习回来的?)。要废除恶法就应该直接废除,不需要什么新的细腻法令来取代。
话说最近西班牙政府试图通过其国家队赢得欧洲杯而营造一种国民团结的“和谐”氛围,去掩饰其劫贫济富政策下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但是西班牙人民还是以被压迫阶级团结,去粉碎统治阶级所鼓吹的“国民团结”下的虚假和谐。
只要社会建制仍然繁衍并支撑着社会不公,什么和谐都是假的。
巫统国阵会作出废法修法去表现出“民主改革”的让步,是因为争取民主与社会正义的人民力量在近年来不断壮大的结果。如果人民力量稍微松懈下来,巫统国阵就会作出反扑,我们决不能让这个“以民为骗,朋党为先”的政权有任何反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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