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每天一名尼泊尔工人命丧大马,到底移工性命何其廉价?




2016/6/14

两年前20141月的某个晚上,位于吉打州波各先那一间板的管理处前,聚集了上百名焦虑又愤怒的尼泊尔籍工人。事缘一名尼泊尔籍工人在员工宿舍内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但该工厂距离市区医院诊所相当远,又没有公共交通,数名工友前往工厂管理处求助,要求老板召唤救护车或找一辆交通工具将病发的工人载送到 医院。就在人命关天的时刻,厂方打了电话,并不是召唤救护车,而是召来警方……警方一到现场就驱散聚集在工厂管理处外求助的移工,还拘捕了3名工友。最后,那位呼吸困难的尼泊尔工人等不到救护车就一命呜呼在这之前一个月,也就是201312月,同一间工厂,有3名尼泊尔籍工人死去,其中一人在工厂内因工业意外而丧命,另外两人因呼吸困难而猝死。

一间工厂在短时间内死了4名移工,这是孤立的个案吗?根据尼泊尔大使的说法,显然这只是冰山一角。


据尼泊尔驻马大使尼兰占曼..巴斯尼雅特Niranjan Man Singh Basnyat日前披露,该使馆于2015年共接到461宗尼泊尔工人死亡的报告。这些命丧异乡的尼泊尔工人们,当中70%是因突发心疾而猝死,另外30%则是因工地意外及过度酗酒而死 亡,也有一些案例是因压力而自杀身亡。因心疾猝死的工人,很可能是因长时间工作过劳所致。移工在我国每天工作12小时,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

尼泊尔驻马大使也指出,该使馆记录到从2005年到2015年十年期间,共有2,945名尼泊尔工人死亡。

目前有约80万尼泊尔籍移工在我国打工,而几乎每天都有一名尼泊尔工人命丧在这里。移工在过去多年来支撑着我国的经济增长,付出的除了劳力、血汗、青春,甚至连性命也不保。可别忘了,除了尼泊尔工人,我国还有来自印尼、缅甸、孟加拉、越南、柬埔寨、斯里兰卡、印度等国的移工,人数有数百万之众。

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MEF)执行董事山苏丁.巴旦(Shamsuddin Bardan)在回应尼泊尔工人因长时间工作过劳猝死的报导时声称,不应怪罪雇主让员工长时间工作,因为是员工自己自愿要求加班工作的。
 
山苏丁的言论,是在为强迫工人长时间工作的无良雇主们推卸责任。在我国,很多移工的工作合约上都注明每天必须工作12小时。尽管法定八小时工作制之外的额外4小时会支付加班费,但是移工们必须一天做足12小时。由于基薪非常低,大多数工人都被迫(或如雇主说的“自愿”)加班工作,甚至每周工作7天,去挣去足够的工资,以便可以汇款回国给家人。如果工人不愿加班,那么他们就会被视为“没有生产力”,而且接下来就不获得加班。

大多数前来我国打工的移工,都必须在家乡借钱才能出国谋生,有者还抵押了他们在家乡的土地或房子,以支付中介费。他们一心以为可以在我国挣去可观的工资去实现梦想,岂知到了我国之后,才发掘淘金美梦货不对办。尽管马来西亚于2013年开始实行最低薪金制,但是领取区区900令吉的最低薪金,还要被扣除种种费用,如人头税、房租、电费等。因此,这些移工在别无选择下,才如雇主联合会所说了“是他们自己要加班的”。结果,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7天,已经成为我国移工生活的常态,而死亡也不是特例了。

我国移工所面对的苦况,仗着移工权益无保障而大肆剥削移工的雇主们,必须负上责任,而没有制定全面保障移工权益政策的我国政府也难辞其咎。

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秘书长西华拉占(Sivarajan Arumugam)于2016614发表声明谴责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不负责任的言论。

社会主义党提出以下诉求:

1.        雇主们必须停止每天12小时轮班制,而只有在需要增加生产量的时候才允许加班。移工的合约上必须清楚注明限制工时,也不应威迫工人从事12小时轮班工作。

2.        立即停止从移工薪金中扣除人头税的做法。

3.        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必须确保所有雇主遵守2016年7月开始生效的1000令吉最低薪金制,并且不应再诸多推搪去延迟执行提高最低薪金。

4.        人力资源部必须确保雇主定期为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并在工厂内提供足够的医疗设备。

5.        政府必须确保工人不被中介费所负担,并制止劳工中介公司敲诈剥削工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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