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遭到资方的多番刁难、恐吓及威胁,政府医院的支援服务工人,尤其是清洁工,成功在承认职工会的投票中取得多数,为成立工会向前迈进重大一步。
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合约工制度:通往永续贫困的道路
稿于2016年9月15日(刊载于《当今大马》2016/9/20《星星之火》专栏)
每三年变回试用期
卡蒂嘉(50岁),在槟城威北一所小学担任保安人员。她每天早上7点上班,不过清晨4、5点就起身做家务、煮食后才去上班,直到傍晚7点才下班回家。卡蒂嘉的丈夫也是保安人员,值夜班,所以她早上去上班时,丈夫还没下班回家;晚上回到家后,丈夫已经出去上班,夫妻一整天从未见上一面。如此一天12小时,每周7天,没有休息。要休息必须自己找人顶替,还得自己付钱。
卡蒂嘉之前是在工厂打工,在目前上班的这所学校当保安人员已超过四年,但是却换了两位雇主。11个月前,最新的承包商接管学校保安工作,当时在学校服务已超过3年的卡蒂嘉变成“试用期”员工三个月,基薪从原本属于法定最低薪金的900令吉降到630令吉,三个月后才恢复到900令吉的基薪水平。之前承包商的做法也是如此,这意味着同一所学校保安人员每隔三年后就会变回试用期员工,要加薪更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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