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泰国工运人士宋育被判监11年
2013/1/23
泰国工运人士宋育(Somyot Pruksakasemsuk)于2013年1月23日被曼谷法庭裁决“冒犯君王”的两项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0年,加上一条触犯印刷法令的罪名被判监1年,被下判监禁总共11年。
宋 育于2011年4月30日被泰国警方逮捕,罪名是因其主编的杂志刊登了两篇“冒犯国王”文章,而触犯了泰国刑事法的第112条文,也就是恶名昭彰的“大不 敬”或“冒犯国王”的条文。宋育被扣前5天,他发动了要求国会重新检讨并废除第113条文的请愿活动,因为这项法律条文不符合民主与人权的原则。宋育身陷 囹圄,全因为他身体力行争取言论及政治自由,这项判决是泰国统治集团持续打压政治异议的表现,为泰国的民主蒙上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宋育是 一名相当活跃的工运人士,据悉他十多岁时因不满泰国军方镇压民主运动而走入森林参加泰共。他走出森林后就活跃于工人运动,并在组建泰国民主工会运动中付出 不少努力。宋育是民主劳工联盟(Union of Democratic Labour Alliance)的主席,也是2006年军事政变后成立的“6月24日”民主运动组织的领袖。他于2007年开始担任《他信之声》(Voice of Taksin)的主编,这份杂志后来改名为《红色力量》(Red Power),是一份反对军事政变的政治刊物。
宋育不是泰国反民主恶法 的唯一受害者。泰国当权者不断使用刑事法典中第112条冒犯君王罪去对付异议人士。尽管得到红衫军支持的“为泰党”于2011年7月大选中胜出上台执政, 泰国统治集团内的保皇党和军方仍然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冒犯国王罪”仍然是悬在泰国政治异议人士头上的一把刀。
一个政治犯已经是太多了。泰国社运团体及国际社会民间党团将继续争取释放宋育及其他泰国政治犯。泰国的大不敬法律是一项封建陈腐的法律,必须被废除,否则将继续成为泰国民主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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