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

反霹州政变13壮士入狱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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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9

上诉庭于2015年3月18日裁决,13名于2009年2月6日在江沙王宫前抗议霹雳州政变的示威者罪名成立,而被判马上入狱及各罚5000令吉。13名年龄介于27至60岁的入狱人士,是巫统国阵霸权践踏民主的受害者。

2009年2月,国阵不择手段在霹雳州策动政变,利诱3名民联州议员跳槽,再利用霹雳州苏丹骑劫议会,推翻了当时执政仅仅11个月的民联政府,让巫统邦咯州议员赞比里取代伊斯兰党的尼查尔出任州务大臣,是我国政治历史的又一黑暗篇章。

当 年赞比里透过青蛙政变上台,在镇暴队重重保护下宣誓就任为州务大臣,还有驱散反政变示威人士的催泪瓦斯作为祝贺政变成功的“礼炮”。2009年2月6日 赞比里在霹雳州王城江沙宣誓就职当天,有3000人在江沙王宫外集会,他们不是“夹道欢迎”赞比里的走马上任,而是尝试堵路抗议国阵无耻骑劫民主的阴险手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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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时参与示威的被捕13名人士遭提控上法庭,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145条文危害社会治安罪。这13人于2013年9月13日被江沙地方法庭宣判罪名成 立,当时每人被判处的刑罚是监禁2年及罚款5000令吉。江沙地庭当时在下判后还拒绝13人申请暂缓执行刑罚,直接将他们收监在打巴监狱。直到6天 后,2013年9月19日,才获得太平高等法庭批准暂缓执行监禁刑罚。

由莫达鲁丁.巴基(Mohtarudin Baki)、阿玛迪.阿斯纳威(Ahmadi Asnawi)及阿都拉曼.瑟比里(Abdul Rahman Sebli)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坚持认为13人“干扰秩序”,而否决了他们的集会自由权利。不过,上诉庭认为江沙地庭的2年监禁判决太过严厉,因此改判被告 监禁10个月。

被判监禁10个月的13位人士是:
1.  莫哈末.法伊兹 Mohd Faiz Mohd Arshad(27岁)
2.  祖海占.朱基菲Zulhaizam Zulkifli(30岁)
3.  米奥尔.沙菲扎Meor Safizal Meor Mohamed Amin(40岁)
4.  阿迪.希尔米Adi Hilmee Mohd Nasir(45岁)
5.  莫哈末.伊斯迈Mohamed Ismail S.M Abdul Kadir(48岁)
6.  巴特.拉迪夫.曼苏尔Bad Latif Mansor(48岁)
7.  莫哈末.纳兹尔Mohamad Nazeer Hameed(49岁)
8.  凯鲁.阿兹米Khairul Azmi Hassan Basr(49岁)
9.  莫哈末.哈斯里Mohd Hasri Ismail(49岁)
10.  尤索夫.扎法Yusoff Jaafar(49岁)
11.  依德利斯.莫哈末.泰益Idris Mohd Thaib(49岁)
12.  苏哈纳.阿都拉Suhana Abdullah(50岁)
13.  依沙.里端Isha Riduan Ishak(60岁)。

任何人失去自由一天,都已经是太久了,更何况是10个月。这13位因反霹雳州政变而身陷囹圄的人士,尽管他们并不是什么政治名人,但是他们为了反抗国阵霸权、争取民主而牺牲了自己的自由,所以他们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民主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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