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到底谁才是洪水猛兽?


稿于201633日(刊载于《当今大马》2016/3/8《移工专题》,标题为《移工权益不保障,本地打工一族也遭殃》
33名斯里兰卡工人的遭遇

33位来自斯里兰卡的移工,在霹雳州拱桥工业区内丰隆集团旗下子公司所开设的一家工厂工作。他们在该家工厂工作了四个月后就在没有任何警告、发信要求解释及内部调查的情况下,于去年10月被解雇。这些移工被立即解雇的原因,是他们向人力资源局投诉厂方没有根据雇用合约支付他们应得的轮班津贴!这批斯里兰卡移工一被解雇,厂方就马上取消他们的工作准证,并很快获得移民局批准遣送他们出境,整个过程仅仅一个星期时间。

33名伊斯兰卡籍工人当中,其中24人不敢也无力向政府当局投诉并争取他们应得的权益,因为整个过程亢长艰巨,他们最终接受遣返回国。不过,另外9人则不愿离开,因为他们在家乡借了至少6000令吉贷款去支付中介费而欠下债务,他们唯有逃遁并滞留在马来西亚讨生活,成为了我国300万无证移工的一部分。

上述33名斯里兰卡籍移工的遭遇,在我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是数以百万计移工所面对的问题之冰山一角。显然雇用他们的老板,根本就不把他们当成应该享有基本权益的工人,而是可以任由压榨的奴隶。制定欺骗工人的合同、没收工人的护照、随意解雇被认为不听话的员工,甚至禁止员工去向政府部门投诉,类似的雇主在马来西亚可不是稀有品种。


150万孟加拉工人的“恐慌”

如果33名斯里兰卡工人的处境都如此糟糕了,还有政府那说好的150万孟加拉工人,如果真的前来马来西亚,他们的遭遇再好也不会好到怎样,不仅要被唯利是图的雇主榨干榨尽,还要成为不少国民因对政府政策的不满而把愤怒宣泄在他们身上的代罪羔羊。

当马来西亚政府跟孟加拉政府签订在未来三年引进该国150万待业劳工的谅解备忘录时,我国民间哗然四起,一片的反对声浪中,我们听到最响亮的论调,似乎是在挑战着污名化、羞辱、歧视甚至仇恨移工的言论极限。不少人把即将“涌入” 或已经在我国多时的移工视为“洪水猛兽”,却往往忽视造成我国今天依赖移工去维持经济成长的结构性问题根源,也不理会压榨剥削移工血汗去牟利的“洪水猛兽”。

我国政府引进更多移工的做法,对于我国工人(无论是本地工人或移工)来说,都是在让每况愈下的劳动条件更加糟糕,当中又涉及到官商勾结通过合法贩卖人口去牟利的勾当,所以我们必须极力反对此举。但是,在反对现代“卖猪仔”行径的时候,把身为受害者的移工视为抹黑、污蔑对象,并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助长社会大众对移工的偏见与歧视。

为何引进更多移工?

当前在我国工作的移工,并不是不请自来的,而是我国政府因需要更多劳动力去发展经济而引进的。他们为了改善自己及身在故乡家人的生活,而前来这里付出劳力挣取血汗钱。他们来到了我国也不是白吃白住的,他们在存钱寄回家乡帮补家人之余还必须自掏腰包去支付在马来西亚的日常生活开销及费用。他们当中很多人为了支付前来打工的中介费用,而欠下巨债,所挣到的工资还要被扣除去还债。

包括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在内的政府高官们,在为引进移工的政策辩护时,总是声称本地年青人不愿意从事“肮脏、危险及辛苦”(所谓的“3D”)工作。如果我国人民不愿意从事3D工作,那么每天往返新柔长堤在新加坡打工的马来西亚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马来西亚人在新加坡的工作都不属于3D行业?

本地人不愿从事3D工作或挑剔就业,只是政府合理化国家继续依赖引进廉价移工去维持经济增长的借口。为何本地人不愿从事移工现在所做的工作?这可要看雇主还有政府政策,到底为工人提供了怎么样的就业保障、工人福利等工作条件。如果有足够让工人维持体面生活的工资,还有就业保障及福利,难道会怕没有人愿意去做?

问题是,我国在过去多年来维持“经济高增长”方法,是依靠建立在出口导向经济基础上的低工资政策。为了吸引投资及增加出口额,政府允许工资不断被压低,去降低投资者的“成本”。结果是经济的增长,并无法让真正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劳工们享有对等的工资增长,反而是实际工资下降。也正因为把商品生产着眼在出口贸易上,而完全忽略了工资低靡所造成的本地市场萎缩的问题,厂家也不理会工人所获得的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因为它们不需要由在本地就业的工人(无论是本地工人还是移工)所形成的本地市场。

引进更多移工的做法,正是维持低工资政策重要一步。来自缅甸、柬埔寨、越南、印尼、印度、孟加拉等周边亚洲国家的劳工,纷纷涌向我国打工,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我国的蕉风椰雨,也不是我国给予工人的待遇有口皆碑,而是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状况在某些程度上落后于我国,加上汇率转换,还有就是被中介人诱骗等种种因素,他们来到了我国工作。而出现大量比本地工人更容易被剥削的廉价移工,进一步削弱了本地工人的议价能力。如果本地工人嚷着要涨薪金,雇主可以很轻易地说:“要走请便,因为有大把外劳可以取代你!”

再加上劳工外包愈来愈普遍的情况下,我国本地工人及移工的工作条件及就业保障也愈来愈糟。劳工中介还有雇佣低工资工人的厂家,可以获得丰厚利润,但是打工者的生活却每况愈下,这是经济不平等与社会不公日益恶化的原因,从而又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移工权益无保障

目前,移工占了我国劳动人口的三分之一,是种植业、建筑业、制造业及家务劳动等领域的主要推动力,是我国经济运作的支柱。尽管移工对我国的经济如此重要,但是我国雇用移工的制度及政府政策却把移工当成“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任由剥削的现代奴隶。

移工在我国的《劳工法令》下理应享有跟本地工人同等的权益,但是很多时候这些权益的保障并无法实现。移工经常面对的问题,包括雇主没有支付加班费、每年工作超过12小时、不获准年假和病假、经常发生工业意外、患病或受伤的移工没有及时获得医治而死亡、雇主非法扣押移工的护照、雇主滥用最低薪金制的“宽限”而把各种津贴也算在基薪内等等。好些支付大笔费用前来我国工作的移工,抵达我国后才发现其工作并不是原本合约内所承诺的那样,而是从事其他类型的工作,这种欺诈事件层出不穷。

除此之外,很多面对财务问题的雇主,仍然获得政府批准雇用移工,导致为这些雇主打工的移工面对欠薪多个月的问题,甚至是在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被解雇。

一旦发生雇主欺压工人的情况,移工在现有《劳工法令》下,可向人力资源部辖下的政府单位(人力资源局、工业关系局)投诉。但是,往往这权益都遭到内政部辖下的移民厅所否决。把投诉带到人力资源局或工业关系局的移工,必须向移民厅申请特别通行证才可以留在我国,直到案件了结,但是移民厅发出的临时特别逗留准证却禁止相关移工于案件审讯期间在本地工作。一般上在劳工法庭和工业法庭的诉讼都要花上数个月的时间,如果提出申诉的移工获准留在我国却不准工作的话,他们要怎么存活?因此,很多面对雇主欺压的移工在没有得到伸张正义的情况下忍气吞声地回国,不然就是继续逗留在我国靠“非法”打工去维持生活,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政府罔顾移工生命

卫生部曾于20141229日发出《执行外籍人士新(医药)收费指南》,规定任何外籍人士(包括移工)前往政府医院或诊疗所求医,都必须支付比本地人更高的收费。《指南》还规定政府医务人员若接到没有合法证件的外籍人士前往求医,必须立即通知警方或移民厅。此举阻碍了移工前往政府医院或诊疗所求医,这不仅是违反了移工获取医疗服务的基本人权,也跟政府防治肺痨病等传染病的努力背道而驰,严重危害着涉及全民的公共卫生。

在如此不顾及人道的医疗收费措施下,一个在我国打工的移工若生病了,没钱去求医的话就得待在狭小的宿舍内等死。若是无证移工,更别想去医院求医了,因为就算他们患上重病,只要一踏入医院,并不是立即获得医治,而是马上被拘捕,如果没死在监牢里就要被遣返回国。

我国政府自1992年开始就向移工征收人头税,最初完全由移工自己支付所有的人头税。根据政府的说法,向移工征收人头税是为了承担政府为移工提供基本设施的开销,如诊所、道路及其它服务。200941日,政府为了控制当时过多移工的涌入,而制定新政策,规定雇主必须完全承担移工的人头税,而非移工。不过,后来据称为了减轻中小企业雇主的负担,内阁于20131月又改变主意,恢复允准让雇主把人头税转嫁到移工身上的做法,政策倒退20年。

目前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人头税税率在半岛为1250令吉,东马为1010令吉;服务业的人头税在半岛是1850令吉,而东马为1490令吉。我国目前注册的移工至少200万人,而如此高的人头税,政府肯定是有足够的钱去为移工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医疗,为何还要向前往政府医院求医的移工征收高昂的收费?这些人头税的钱都去了哪里?

贩卖移工是一门赚钱生意

我国目前有约300多万移工没有合法准证。执法单位不可能在不知情下让这300多万人进入马来西亚!事实上,有很多所谓的“非法外劳”,他们都是通过合法文件前来马来西亚,但是却因为受到劳工中介商或雇主的欺骗而沦为“非法”。好些投诉雇主不人道对待的移工,很轻易地就被雇主终止工作准证而变成“非法”。

引进及供应移工的劳工中介活动,已经成为一门让唯利是图之辈通过官商勾结赚大钱的生意,也是导致移工处境愈来愈糟的问题源头。

很多移工被劳工中介开出的空头承诺而被骗到马来西亚工作,他们来到我国后才发现他们在这里工作所获得的工钱、工作类型及工作条件,跟当初所承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通过劳工中介引进的移工,并没有稳定的就业保障,而所应享有的基本劳工权益也不断被腐蚀。当移工不满工作条件而抗议时,可被任意解雇而成为“非法”的无证移工;又或者引进过量移工出现“供不应求”时,移工就面对欠薪、饥饿及缺乏基本日常所需的种种问题,最后还会沦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政府须制定并执行保障移工权益的政策

由于在我国打工的移工缺乏能够完善保障他们权益的政策,加上政府刻意压低工资去吸引外资的措施,造成了移工面对着重重问题,而且还要成为转移人民对社会问题不满的出气筒。

如果移工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条件也不会有所改善。要重新“吸引”本地人从事移工现在所做的工作去减少依赖引进移工,就必须首先提升最低薪金及改善(包括移工在内的)全体工人福利。

政府是决定多少移工进入我国的把关者,因此不应批准缺少工作岗位的领域继续引进移工,这可避免出现移工供应过剩的情况,否则已前来我国的移工会面对更多的压迫。政府也必须将触犯劳工法令的雇主列入黑名单,禁止他们继续雇用移工。

至于移工面对雇主欺压而进行投诉的程序,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并且不受移民厅干涉,以保障移工的索赔权。此外,在涉及移工的劳资诉讼案了结之前,作出投诉的移工应被允许在本地工作。

劳工外包及劳工中介制度只会让唯利是图者获利,而且也衍生政府部门内的贪腐行径,受害的是被欺骗贩卖到我国的移工。因此,劳工外包及移工中介的制度必须被废除,以政府之间的直接协调取而代之。

政府若要认真解决无证移工的问题,不应该只专注打压身为受害者的无证移工,而是要采取严厉行动对付涉及的执法官员、中介人及无良雇主,才能够真正解决无证移工的问题。



移工和本地打工族的关系是休戚与共

我国移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另一个原因是我国没有由本地工人组成的强大工会组织。而当移工的处境愈脆弱及权益愈得不到保障,本地工人也无法维护本身的权益及跟雇主的议价能力。

因此,争取改善并保障移工的权益,并不只是仅仅出于“同情”移工的遭遇,这也跟改善我国本地底层人民收入与生活有着紧密的关系。

是我国政府自己打开大门让移工前来我国谋生的,而希望通过廉价移工去榨取更多利润的厂家雇主也乐此不疲地聘用移工却没有照顾他们的权益。众多的移工支撑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建造我们的房屋、清洗厕所、生产工业制品;没有了他们,马来西亚的经济肯定大受影响。既然要移工来你这里打工,而且还收了人家缴付给你的人头税,移工也为国家经济奉献了无数的血汗,我国政府为何就不能为移工提供完善的权益保障以及有尊严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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