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

EO6起诉政府获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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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2011 年6月25日,当我们在北马地区展开分派“够了……国阵退休吧!”传单的时候,在槟城州威省被警方逮捕。翌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22条文“向国家 元首宣战”罪名向法庭申请延长拘留。2011年7月2日,古玛医生、莎拉丝、苏古玛兰、雷祖马南、沙拉特巴布,以及我本人在获释不到5分钟,就重新被警方 援引《紧急法令》逮 捕,指控我们是制造社会不安的“非法组织”—净选盟2.0之“推动者”。当时警方的逮捕行动,目的旨在制止我国人民于2011年7月9日走上街头争取干净 与公平的选举,后来当权者如此的镇压手段被证明是功亏一篑的。我们6人于2011年7月29日获释,我们在延口令下被拘留7天再加上《紧急法令》下未审先 扣27天,总共被关押34天又两个小时,或818个小时。

两年后,2013年10月8日,我们6人起诉政府恶意逮捕与拘留的诉讼案在吉隆 坡高等法庭开审,辨方(也就是马来西亚政府)在法官前同意赔偿20万令吉。这证明了警方于两年前逮捕我们并将“向国家元首宣战”、“颠覆国家”、“复辟共 产主义”、“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套在我们身上的做法是一场闹剧!这也给政府一个教训,那就是不能对任何人未审先扣,政府也必须为其所犯下的错误负责。


尽 管20万令吉的赔偿是一个小数目,但是赔偿数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个诉讼向当权者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不能任意逮捕并拘留任何人。《紧急 法令》于2011年9月被宣布废除,2011年11月正式解除三项紧急状态,法令于2012年6月正式失效。但是,政府却于2013年9月在国会下议院以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修改《防范罪案法令》,让未经审讯拘留借尸还魂。因此,反对未审先扣的人权运动仍需继续努力。

两年前,当权者向 社会主义党发动镇压与诬蔑攻势,目的旨在打击净选盟2.0集会,阻扰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但是,我国人民无惧政府的恐吓与打压,坚持走上街头表达民主诉求。 709大集会是我们民主抗争的重要转捩点。如果709大集会无法成功举行,我们6人可能会被囚禁更久,将不只在《紧急法令》下被关押27天。当时《紧急法 令》允许未审先扣60天,60天后只需内政部长签发的延扣令就可以延长拘留长达2年。我们最终在短时间内获得释放,完全是人民力量施压下的成果。

我 们6人于2011年7月29日获得无条件释放,于2011年8月3日在槟城州北海地方法庭被提控,控状是我们因拥有净选盟2.0的传单及协助净选盟2.0 而触犯了《1966年社团法令》第48(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跟我们6月于2011年6月25日一起被逮捕的另外24人,已于2011年7 月4日在相同罪名下被提控。不过,当我们的案件于2011年10月10日开审时,检控官向法庭申请撤销控状,假释我们全部30人。

曾在 《紧急法令》下被拘留的6人,也就是社会主义党中委和丰区国会议员古玛、社会主义党党副主席莎拉丝、社会主义党中委兼丰支部主席苏古玛兰、社会主义党和丰 支部秘书雷祖马南、社会主义党青年团团长沙拉特巴布,以及我本人,于2012年3月23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院,起诉政府和警方非法逮捕与拘留。我们在起诉 状中共列出82名答辩人,包括马来西亚政府、内政部长、全国总警长,及全国副总警长,其他答辩人大多是执行命令的警员。

起诉人入禀法庭的目的,是要求法庭宣判警方于2011年7月援引《紧急法令》拘留6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们6人在宪法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且应该获得赔偿。我们的起诉状上阐明,政府和警方的拘留违反宪法,对我们6人造成以下的伤害:
-  由于被拘留,而失去了原本所应拥有的生活素质;
-  失去人身自由;
-  失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受到保护的权利;
-  失去行动自由的权利;
-  失去言论自由的权利;
-  失去参与和平集会的自由;
-  失去结社自由的权利;
-  在被逮捕、拘留、羁押及盘问期间长期面临恐惧和担忧;
-  心里创伤;
-  名誉受损;
-  莎拉丝在被拘留期间受伤及承受病痛之苦;
-  莎拉丝和雷祖马南因被打而受伤及受到惊吓。

辗 辗转转一年多后,这起诉讼案才在法庭开审。不过,在开审之前,代表辨方的总检察署律师向控方提出和解献议,最初总检察署的建议是和解条件不会在法庭上或对 外公布。经过多番斡旋,总检察署最终答应赔偿原告人20万令吉,并会在法庭上公布及记录在案。政府愿意“赔偿”(gantirugi),就是承认之前的逮 捕与拘留行动是错误的。这是我们在法律诉讼上的一场胜利。(是的,我们都很清楚知道,我国的司法机构并不独立,很多挑战政府滥权的诉讼都无法胜诉,这次能 够获得20万赔偿,虽然数额算很少,但却是法律诉讼上的一次胜利。)

代表我们6位原告提出诉讼的律师团,是以云大舜和尤迪斯特拉 (Yudistra Darma Dorai)为首整十多人的团队,他们都是一群热忱尽责的人权律师,义务为我们打这次官司。当然,我国人民于709大集会所展现的争取民主之勇气和决心, 是争取EO6获得释放的重要推动力,也只有强大的人民力量,才能够确保人民的权益不会被当权者践踏。我国的民主之路并不平坦,而且仍然挑战重重,需要大家 锲而不舍地奋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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