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古玛起诉政府选区拨款舞弊案:联邦法院允准开审!
2012/3/9
和丰区国会议员古玛医生起诉政府选区拨款舞弊案在上诉法院受挫,但却成功在联邦法院扳回一城。
联邦法院五司于2012年3月8日一致裁决,允准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和丰区国会议员古玛医生针对政府选区拨款不公要求司法审核准令的上诉。
作出一致裁决联邦五司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为首,代表起诉人古玛医生的律师团则以安碧嘉(Ambiga)为首。
安碧嘉表示,此案目前还在申请准令阶段,取得准令只是一小步,但是对这个诉讼来说是相当重要的。
古玛起诉政府选区拨款舞弊案,是史上第一次有民选议员因政府拒绝发放选区拨款给在野党议员,而入禀法院起诉政府。
古玛医生表示,人民有权知道政府拨款的去向。一直以来国阵政府在拨款上缺乏透明度,导致人民的钱财被滥用。
古 玛医生是于2010年10月29日代表和丰人民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起诉联邦政府,因为政府并没有公平拨款给和丰国会选区。古玛医生要求被列为答辩人的首 相署下辖执行协调局、霹雳州发展局及联邦政府三方,解释本身发放选区特别拨款的权力,以及阐明自2008年开始的拨款程序。
尽管古玛医生 于2011年2月25日获得高庭所发出的开庭准令,但是代表政府一方的总检察署却提出上诉,意图制止司法复核的进行。上诉法院三司于2011年10月10 日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造成古玛医生在吉隆坡高等法庭获得的开庭准令被取消。古玛医生后来上诉到联邦法院。
各个国会选区每年都会获得联邦政府的100万令吉选区拨款,而自2011年6月起更增加至150万令吉。可是,在野党国会议员一直都无法申请到有关的选区拨款。选区拨款被执政党议员及“选区协调员”所垄断,变成执政党用来捞取选民支持的“糖果”。
古玛医生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8(1)条文,选取拨款必须公平地分配给所有国会议员,而事实上选区内的所有人都有权申请有关拨款。
古玛医生说:“我并不是自己要这笔钱,只是要确保政府拨款能够获得妥善的使用,透明地运用在真正惠及人民的计划上。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人民可以检验政府的拨款程序,确保政府不会滥用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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