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没有了工人,投资在商品生产及服务领域上的资本家就无法获取利润;没有了工人,国家社会就不会进步。可是,我国马来西亚的工人们,他们的付出和所得是否成正比?
2019年5月5日星期日
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
工作、工时、工资、工会——马来西亚工人的挑战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合约工制度:通往永续贫困的道路
稿于2016年9月15日(刊载于《当今大马》2016/9/20《星星之火》专栏)
每三年变回试用期
卡蒂嘉(50岁),在槟城威北一所小学担任保安人员。她每天早上7点上班,不过清晨4、5点就起身做家务、煮食后才去上班,直到傍晚7点才下班回家。卡蒂嘉的丈夫也是保安人员,值夜班,所以她早上去上班时,丈夫还没下班回家;晚上回到家后,丈夫已经出去上班,夫妻一整天从未见上一面。如此一天12小时,每周7天,没有休息。要休息必须自己找人顶替,还得自己付钱。
卡蒂嘉之前是在工厂打工,在目前上班的这所学校当保安人员已超过四年,但是却换了两位雇主。11个月前,最新的承包商接管学校保安工作,当时在学校服务已超过3年的卡蒂嘉变成“试用期”员工三个月,基薪从原本属于法定最低薪金的900令吉降到630令吉,三个月后才恢复到900令吉的基薪水平。之前承包商的做法也是如此,这意味着同一所学校保安人员每隔三年后就会变回试用期员工,要加薪更是天方夜谭。
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
分期付款发薪法—支离破碎的工资下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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