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星期日
去年今天
2012/7/2
去年的今天,星期五,经过了一个五天的“密集”盘问,傍晚又回到了那个阴森的拘留室,那个晚上热得象地狱那样的囚室。那是我在槟城警察总部政治部拘留所渡过的第6个晚上,之前的另一个晚上,我则跟另外6个人挤在一个1.5米X2米的狭小囚室中。
去年6月25日,我们一行31人在槟城州威北被警方截停后,一场原本没什么人注意的分派传单运动,很快演变成一场高潮此起彼伏的反恶法抗争……
警 方于6月26日将我们带上法庭,援引《刑事法典》第122条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那122条文,是“向国家元首宣战罪”,那是一项可以被判终身监禁的罪 名。事实上,那是莫须有的罪名,目的旨在找借口扣押我们更久,要吓唬人民,也是要阻饶人民参与709争取干净与公平选举的大集会。当时,警方押送我们的 “布阵”,是何其的“隆重”,是何其的“贵宾式”,是何其的“大阵仗”,是何其的“高度戒备”,是何其的暴露出警察国的本性……
7月2 日,被关押在槟城警察总部拘留所的7人,包括我,一大清早就被押送过海到北海地方法庭,还没上庭就被带到威北警区总部拘留所。中午1时半左右,古玛、莎拉 丝、苏古、雷祖、巴布,还有我共6人,被带到威北警区警察局大厅。警方当时声称释放我们6人,然后叫一大批警员“护送”我们6人到警局大门。一走出警局大 门,一大批身穿便服的探员就一窝蜂涌上来,将我们扣上手铐。我们“获释”不到3分钟,就在《紧急法令》下再次被捕,罪名是我们是净选盟2.0的“推动 者”,说我们什么危害公共秩序云云。
27天后,准确的说是658个小时后,我们6人于2011年7月29日下午5时半,在吉隆坡增江警察 局获释……加上之前被扣的7天,我们总共被无审讯扣押了34天又两个小时。这个无审讯扣留期限,比起以前被关押十数年的社运前辈,可谓“小巫见大巫”。如 果不是过去众多政扣者们无畏无惧的反抗,如果不是民间社运过去多年来锲而不舍地争取,如果不是709成千上万觉醒的人民无惧镇压走上街头,如果不是许许多 多热爱民主的热血人士不辞劳苦的每晚进行烛光会,我们6人不会那么“快”就被释放出来……(其实,没有“快”或“慢”之分,因为失去了自由就等于几乎失去 一切,包括时间……)
那是一个不平凡的经历,那次的经历,更让我坚信:只有觉醒人民力量,才能够将人民从压迫中解放出来!
记录释放EO6抗争历程的新书要出版啦
在一班曾跟我在大学时一起办活动的朋友之努力下,一本记述了去年释放我们6人的抗争之新书即将出版……
新书《江湖救急:释放EO6实录》,将在709大集会一周年之际打响首炮!
《江湖救急:释放EO6实录》,将于2012年7月9日晚上7时半,在隆雪华堂正式推介!
相关信息:
记失去自由的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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