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最低薪金1500令吉一点都不过分



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底下的薪金咨询技术委员会,有一个计算我国最低工资的方程式。(如图)

使用这个方程式计算最低工资的其中一个问题是,政府所使用的贫穷线收入(PLI) 非常低,并无法反映我国社会的真实贫困。我国政府目前所定下的贫穷线收入是半岛980令吉、沙巴1180令吉、砂拉越1020令吉。

使用这个方程式较合理计算最低工资的方法,是用相对贫穷掀收入取代绝对贫穷线收入。相对贫穷线是家庭月入中位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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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使用绝对贫穷线收入计算最低工资,2018年的最低薪金应该是:
半岛 RM 1,368
沙巴 RM 1,175
砂拉越 RM 1,185
现在的最低薪金才1000令吉(半岛),少了将近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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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用相对贫穷计算(2016年家庭收入中位数:全马平均5228 令吉、沙巴4110令吉、砂拉越4163令吉),最低薪金的水平应该是:
半岛 RM 2,071
沙巴 RM 1,720
砂拉越 RM 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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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求将最低薪金提高到1500令吉,仍距离我国工人应得的数额很远呀!提高最低薪金至1500令吉的诉求,其实一点都不过分,而且已经算是相当委屈的要求了。

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在2018年1月15日提呈给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的备忘录中,重申了以下建议:
1. 政府应在2018年将最低薪金提高至1500令吉。
2. 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应每年检讨并调整最低薪金(而非现在的两年检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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