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全球最民主国家的一个马来西亚能!”之:面子书发律师信阻止集会
2011/12/8
为了实现首相纳吉一厢情愿的“全球最民主国家”痴人说梦,国会下议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仓促又草率地通过《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为“确保警方感到满意和舒适”而打压人民进行街头示威与集会自由权利!
反 对《和平集会法案》的抗议活动持续不断,一群社运人士已连续两周号召民众前往吉隆坡双峰塔进行集会反对《和平集会法案》。双峰塔管理单位竟然把人民争取集 会自由的活动视为眼中钉,而且加入了国阵霸权与仍无法摆脱殖民时代思维之警方的打压公民自由行列,更前无古人到史上第一次通过面子书发律师信去恐吓集会组织者!
双 峰塔的三个管理单位—吉隆坡城市公园有限公司(Kuala Lumpur City Park Bhd)、吉隆坡城中城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KLCC Urusharta Sdn Bhd),及吉隆坡城中城阳光购物广场私人有限公司(Suria KLCC Sdn Bhd),于2011年12月8日向号召于2011年12月10日在双峰塔集会的7名人士(包括净选盟2.0委员黄进发)发出律师信,恫言会申请庭令阻止这些人士再度在双峰塔公园集会。
最“厉害”之处,就是7人都是通过电邮或面子书收到律师信!
号召于本周六(2011年12月10日)进行“快闪:1000马来西亚国民无准证欣赏圣诞树——人权日”抗议活动的“撤出集会法案”组织(Kill the Bill .org),已表明不会理会警告,照样于原定的时间在双峰塔进行集会。
国阵最新的立法“杰作”—压制集会自由的《和平集会法案》,已经招致群情汹涌的讨伐声浪,而且还臭名远播到联合国。双峰塔管理单位唯恐天下不知国阵政府的荒谬,也要以面子书发律师信的“新颖前卫”手法去打压集会自由。
集会自由的权利不是靠国阵制定什么烂法令施舍回来的,马来西亚人民会继续为实现民主与社会正义而继续抗争下去……巫统国阵还要它们的犬牙们,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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