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上诉法院允准雇主打压工会!(停止打压工会!停止迫害工会成员!)
2012/2/22
上诉法院于2012年2月21日在一项裁决中,宣判打压工会的Guppy Plastic Industries公司胜诉。上诉法院三司竟然裁定3名于14年前尝试组织工会的女工被公司开除是正当的!
承 审此案的3位法官— 阿都瓦哈.帕泰尔(Abdul Wahab Patail)、阿南丹.卡西纳丹(Anantham Kasinathan)和林顿.艾伯(Linton Albert),仅仅花了20分钟就批准Guppy Plastic Industries公司的上诉,做出赞同打压工会及不利于工人的判决。
3位 Guppy Plastic Industries的员工—柯伊娃妮(Koyilvani)、罗莎米扎(Roshamiza)及卡尼雅玛(Kanniamah),于14年前因准备筹组 工会而遭到公司开除。法庭称3名工人是因为在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而被裁退,但这只是雇主一方的证词,因为所有员工都有供证反驳这谎言。上诉法院并没有明 察秋毫,只相信雇主一方的片面说辞,甚至雇主在法庭上承认他的确有打压工会,法官却还是做出倾向于雇主的裁决。
Guppy Plastic Industries厂方于1998年4月27日冻结当时新成立工会的整个委员会。厂方并没有进行任何内部聆讯,当案件带上工业法庭时,厂方谎称工人已承 认犯错。工会曾多次报警并致函投诉厂方打压工会的举动。厂方后来将工会的3名主要领导人,即主席柯伊娃妮、秘书罗莎米扎和财政卡尼雅玛开除。工人为了争取 本身的权益而筹组工会,但是却遭到打压,法庭竟然偏袒雇主一方,工人的结社权利惨被践踏。
3名被开除的工人将案件带到工业法庭,但是工业法庭裁决雇主开除工人的做法是正确的。3人后来上诉到高等法庭,于2009年12月14日的判决中胜诉。不过,雇主却像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辗转两年多后上诉法庭法官竟然维持了工业法庭的亲雇主判决。
显 然,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无法保障工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结社自由的权利。所谓的工会注册官也形同虚设,仅仅是拿来做摆设,根本就无法维护工人成立的工会。不仅 如此,政府还不断立法或修法去腐蚀工会的权利,严重打击了工会的成长,而目前参加工会的工人人数也不断下跌。社会主义党和受压迫人民阵线曾多次要求政府立 法允许工会自动获得承认,以保障工人的结社自由权利。工人得以自由成立并参加工会,至少可以加强工人跟雇主谈判的权力。
多年来,我国工人运动在各种恶法的钳制以及工会官僚领导被雇主收编下遭到扼杀,让工人的权益不断被侵蚀。我国工人目前所面对的选择,除了坐以待毙、任由资本家宰割,唯一的出路就是抗争到底。只有让工人组建更多思想进步且敢于斗争的工会组织,方可改写我国工人的命运。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