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关于马来西亚大选及选举制度的一些基本资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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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全国大选在即,就写一些简单的基本资料当作温习。)


马来西亚由于曾被英国殖民,目前所实行的是沿袭自英国殖民统治所设计及留下来的政治制度。

统治集团协商下产生的君主立宪制

众 所周知,马来西亚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所谓君主立宪,君王仍然是国家的统治者,不过只是属于象征性的、名义上的而已,没有实权。君主立宪制有另一种 称呼,叫做“虚君共和”。(“虚君共和”据说是梁启超在清朝王权统治奄奄一息时提出来的名堂,跟当时革命党人所主张共和制一争高下。)

在 君主立宪制下,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不过呢,马来西亚并不只有一个国王,而是有9个王。(注:不是每年农历九月时人们拜的九皇爷哦!)这9个王会每五年轮流出任“最高元首”,也就是我国在君主立宪制 下象征性的国家首长。最高元首名义上也是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以及那些没有君王州属(槟城、马六甲、沙巴、砂拉越,及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教领袖。这样的 一种设计,是当年英国殖民统治当局跟马来半岛各个土邦封建王权势力为了打击激进的争取独立运动,所进行的协商妥协之结果。英殖民者继续支持封建君王贵族的 “统治地位”,而那些保守势力则确保英国殖民者的利益在“独立”后的马来亚不会受到威胁。


虚有其名的联邦制

马 来西亚的国家结构形式名义上是“联邦制”,不过实际上各个州所享有的主权极为有限,中央政府(也就是所谓的联邦政府)权力非常大。就算是1963年跟马来 亚联合邦一起成立“马来西亚联邦”的沙巴和砂拉越(新加坡参加成立马来西亚两年后退出这个联邦),理论上享有更大的自治权,实际上却离自治很远呢。就算是有自主或自治权,也是象砂拉越那样的白毛土霸政客掠夺砂拉越人民及土地资源的贪 腐自主!

西敏制的议会民主和两线制

至于政府行政制度,则是沿用了西敏制,也就是英国所使用内阁制。这种制度下的“民主议会制”,理论上有着以下特点:
-  行政体系中的政府领导,通常由立法机构的成员所组成,也就是内阁部长通常都会是国会议员。
-  两党制或两线制(也就是两个主要政党或政党联盟之间根据选举成绩进行政府权力轮替)。议会内有执政党和在野党分庭抗礼。议会内议席占多数的政党将组织内阁(也就是组织政府),
-  选举制度是单一选区多数制(也就是“最高票当选制”或“胜者全得”)

事 实上,在马来西亚,自独立以来,两线制仍然未真正成型。由于选举制度的不公及各种各样的操控与舞弊,加上对反对力量的残酷打压,我国一直以来都是由一个政 党联盟所执政。这个目前执政的政党联盟(1973年之前叫“联盟”,1973年后叫做 “国民阵线”,简称“国阵”),其实只是多个政党听命于一个政党(也就是巫统),形成一党独大的局面。2008年的第12届全国大选掀起308政治海啸 后,两线制的雏形才算是出现了,至少在那些出现政党轮替的州属是这样,但是一党独大的政治现实仍然存在。没有出现政权轮替,什么两线制都是浮云。

两院制

马 来西亚的国会是实行两院制,国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只有下议院的议员是通过普选产生。上议院目前总共70名上议员,都是经过委任所产生的,其中26名上 议员是由13个州的州议会所委任(每个州议会可委任两名上议员),另外44名上议员由联邦政府向最高元首推荐而得到委任。下议院目前有222个议席,第一 次大选时(1959年)下议院只有104个议员。任何的法案必须得到两院通过,再经过最高元首的“御准”才能够生效。上议院如果拒绝通过下议院所提呈上去 的法案,这法案被拖延一年后仍然必须交给最高元首御准,所以上议院其实只是橡皮章,其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作用极为有限。

议会任期

根 据马来西亚宪法及各州宪法,我国的联邦下议院和各州议会的每届最长期限为5年,议会解散后在60天内必须举行选举,以产生新一届议会及政府。国会和州议会 在5年限期内随时可以被解散。只要首相请示过最高元首(在州议会则示州务大臣请示过州统治者),就可以解散,然后选举委员会将决定选举日期。因此,大选日期的决定与宣布完全掌控在行政首长的手上,要不要解散议会举行选举,完全要看他有没有“灵感”。这也让很多所谓的政治评论人还有媒体都变成了精通紫微 斗数的算命专家那样,可以像预测世界末日那样不断预测大选日期……

正因为首相有权靠自己的灵感去决定何时解散国会,我国过去12届的大 选,大都是当执政党觉得有很大胜算时忽然有灵感而解散国会后举行。不过呢,目前纳吉到国会任期5年大限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仍然没有“灵感”,也算是“史无前 例”的,可想而知联邦在野党和期待改朝换代的人民是多么信心九足(十足是不可能的啦)且迫不及待要举行大选!

竞选期

过 去的12届大选,提名日到投票日的竞选期长短不一。根据《选举法令》规定,竞选期最低期限是7天,而我国史上最短的竞选期仅比这个法定最低多了一天。由于 执政党控制了国家权力机关及媒体,甚至是在竞选期间完全无视其“看守政府”的身份,滥用政府资源帮执政党助选,所以竞选期愈短对执政党愈有利。

我 国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大选(马来半岛),是独立前两年1955年的事情,当时的竞选期有42天。我国独立后的第一届全国大选,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 的竞选期是35天。后来的两届大选,也就是1964年和1969年,竞选期都是35天。执政的联盟于1969年第一次输掉国会三分二议席后(而且还发生了 513事件),竞选期就不断缩短。1974年大选,竞选期被砍至超过一半,只剩下16天。马哈迪上台后,情况更加糟糕。1986年、1990年及1995 年三届大选的竞选期只有10天。到了1999年大选,当时爆发要马哈迪下台的烈火莫熄运动已有一年,竞选期索性减到剩下9天。

9天竞选期 还不是最短。2004年全国大选竞选期只有8天!当时刚担任首相不久的阿都拉所带领之国阵在那场大选中“狂胜”,跟后来2008年大选的政治海啸,形成强 烈的对比。2008年大选,竞选期是13天,是1982年之后最长的竞选期,但是比起半个世纪前的竞选期,连一半都不到。难道是时代进步了,效率提高了, 所以竞选期也跟着缩短不成?

争取选举制度改革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净选盟),要求21天的竞选期,目的就是要让选民有更多的时间去衡量各个候选人和政党所提出的政纲,以便有充足时间作决定。至于参选的政党和候选人,也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宣传他们的政治纲领及争取选民支持。

选 举委员会在风起云涌的净选盟大集会后,在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下作出了一些门面功夫上的改革,其中一个就是定下最少10天竞选期。既然竞选期有最 少10天,那么第13届大选到底会有多少天竞选期?首相还没宣布解散国会,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旺阿末就开口说11天的竞选期已经相当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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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得以前读中六时,有个科目叫做《普通研究》。这个科目真的是普普通通,但是就是没什么研究,多是课本上的说教及考试,而且相当沉闷下。里头有介绍我国政治 与选举制度的内容,大家好像都为了考试而读的,到底有多少人读进脑就不得而知了。恐怕读进脑的,又会弄坏头脑以为国阵霸权统治下的马来西亚是“全球最民主 的国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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