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

杨伟光免死:废除死刑运动仍任重道远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2013/11/16

杨伟光终于有他生命的第二次机会…… 原本被判死刑的杨伟光,经过4年多的上诉及审讯,于2013年11月14日获得新加坡高庭改判终身监禁及鞭刑15下,总算逃过死劫。

新加坡国会于2012年11月修改《1933年滥用毒品法案》,废除运毒及拥有轻微谋杀意图者所面对的强制死刑。杨伟光是新加坡《滥用毒品(修正)法令》 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以来,第一个逃过死劫的运毒死囚。


杨 伟光来自我国沙巴州,他于2007年19岁的时候在新加坡因运毒(42.27克海洛因)被警方逮捕,并于2009年1月7日被新加坡法庭判处死刑。杨伟光 的代表律师曾多次提出上诉但却失败。我国民间团体于2010年发起“给杨伟光第二次机会”运动,在新马两地及网上收集10万签名,为杨伟光请命。

在《滥用毒品(修正)法令》生效后,新加坡总检察署于2013年9月向杨伟光及另一名运毒死囚苏巴什卡兰(Subashkaran Pragasam)发出通令,允许他们向法庭申请更改刑罚,从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这让杨伟光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新加坡一向严厉执行其反毒品政策,对运毒的死囚态度强硬绝不宽恕,这次修法让被证实为运毒跑腿者可以免于死刑,可谓是“奇迹”。这是新马两地反对死刑运动的一点点小突破。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马来西亚跟新加坡一样,仍然是保留死刑,在马来西亚可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有:谋杀、贩毒、叛国、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恐怖主义活动。根据国际特赦组织于2013年10月24日发表的一份声明,马来西亚于2012年有至少900名死囚。马来西亚政府的立场是,死刑可以有效打击严重罪案,所以没有废除死刑的必要。但事实上,我国的死刑存在了多年,罪案却愈来愈多,说明了什么?罪案的发生,跟贪污腐败、社会不公等脱离不了关系,跟有没有死刑没有任何关系。

目 前在全世界,共有100个国家已经完全废除死刑,7个国家在法律上只允许死刑用于特殊情况(如战争),另外有48个国家已经有至少十年没有使用任何死刑。 已废除死刑的国家有加拿大、瑞典、瑞士、挪威、荷兰、冰岛、澳洲、蒙古等国,难道这些国家因为没有死刑而犯罪率高涨吗?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只有40个, 当然包括马来西亚,其它的有美国、中国、沙特阿拉伯、北韩、也门、苏丹等。难道马来西亚要像美国、中国那样跻身世界超强,还是学沙特那样延续封建保守的统 治,或者是跟北韩那样残酷专制?

我国政府又会不会像落实消费税那样,以世界各地很多国家都废除死刑为由而废除死刑?

杨伟光有了第二次机会,废除死刑运动仍然任重道远……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世界死刑地图:
蓝色 – 完全废除死刑
绿色 – 只允许死刑用于非常特殊情况(如战争)
橙色 – 已至少十年没有使用死刑
红色 – 保留死刑

三年前曾写过一篇关于废除死刑的文章:
从声援杨伟光浅谈废除死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